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 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就洛阳钼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经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8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2,041,8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0.2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2 元, 共募集资金 17,999,999,996.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858,632,663.30 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对公司本次 募集 17,858,632,663.30 元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洛阳栾川钼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 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317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0 亿元(含本数), 拟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项目名称 (美元) (人民币) (人民币) 巴西铌、磷资产收购项目 15.00 亿元 99.45 亿元 95.00 亿元 26.50 175.70 85.00 41.50 275.15 180.00 1 6.63 2017 7 19 2,951,619 2017 7 19 1,119,358 1,119,358 1,832,261 1,832,261 2,951,619 2,951,619 2016 10 1 167,623 1,119,358 2016 11 17 266,736 ( 1,832,261 ) 1,785,863 1,119,358 935,863 1,832,261 850,000 2,951,619 1,785,863 ( ) (17) E00182 2017 7 25 17,858,632,663.30 1 2 3 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