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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2-3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对甬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
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0 号”《关于核准浙江甬
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7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872.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61.84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11.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9]45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          117,511.00            117,511.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建
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本次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
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计划亦发表了
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本次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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