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 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将使
用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
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0 号)
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8,728,400.00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618,4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5,11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账,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9]45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
开户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5 亿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其中
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为 8,668.45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 7.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使用 2.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前上述议案尚未实施,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为 1,175,110,000.00 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借用资金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发表了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
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2.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
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承诺本次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