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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12-3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对甬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0 号”《关于核准浙江甬
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7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872.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61.84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11.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9]45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          117,511.00            117,511.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建
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甬金”)系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4 日设立的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5
亿元整,为公司募投项目“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的实施主
体。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 1.5 亿元对江苏甬
金进行增资,其中 8,668.45 万元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增
资完成后,江苏甬金的注册资本由 3.5 亿元增至 5 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鹏程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虞辰杰

    注册资本:3.5 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设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精密不锈钢板的研发、生产;不锈钢制品研发、制造、加工;不
锈钢钢丝研发、制造;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冶金装备设计研发、
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甬金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6 月(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元)                  1,087,870,551.20             1,010,367,433.36
   净资产(元)                    630,165,440.67               591,722,698.53
   净利润(元)                     38,442,742.14                95,132,254.21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江苏甬金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甬金股份、江苏甬金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
从甬金股份的专户转入江苏甬金的专户。公司及江苏甬金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甬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
于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
目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