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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者传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
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
用。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 号《关于核
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7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8,620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
8,225.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0,394.50 万元。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5〕第 0563 号《验资报
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存放,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武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大教梁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决定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并对甘肃人民出版社
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和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出资设立上海读
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公告》临 2017-021、《关于对六家全资子公
司实施增资的公告》 临 2017-02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
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 2017-023)。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
支行、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人民出
版社、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分别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辖区下属的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教梁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
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读者(上海)
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5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之刊群建设出版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终止、调整或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 2018-007
号、临 2018-008 号、临 2018-009 号、临 2018-010 号、临 2018-011
号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413,855,630.76 元(含
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8 年 7 月 7 日,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 2018-042 号公
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525.24 万元,募集资金转流动资金 41,385.56 万元(含理财收益
及利息),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 7,500.46 万元。
    三、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1 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20 号及 2018-030 号),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
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
滚动使用。
    在决议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稳
妥开展投资理财,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争取收益最大化。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699.52 万元,购买的所有已到期的理财
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了预期收益,并全额收回了本金和收益,投
资效果良好,为股东带来了价值增值。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将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与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单个短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产品的
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
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择机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3、购买额度
    本次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
归集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分别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账户,
不得相互挤占。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公司开立或者注销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项目投
资需要的基础上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和业务开
展。
    2、通过实施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
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
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
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
律程序;读者传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