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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3-20  

                        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96,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世茂能源             60502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吴建刚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 8 号
                   电话                 0574-62087887
                 电子信箱               wujiangang@shimaoenerg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
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
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
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
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
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
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生活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则由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协议负责运输,由公司处置。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固废资源化处理,拓
展一般固废来源,由营销部主动联系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固废处置费。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动力煤。公司运行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每月初根据燃煤库存情况预
估当月采购数量,并由物资采购部安排采购。物资采购部向长期良好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
购价格参考秦皇岛港动力煤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最终确定供应商。燃
煤到货后由技术研发部的综合分析室进行抽样化验,检验成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入
库。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分,采购量保持稳定。公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
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 24 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
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如
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的
实时供汽量根据热用户的蒸汽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该过程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
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
    (3)销售模式
    ①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
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待客户签字确认后,以上述金额作为收
入确认依据。
    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
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
价+其他。公司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
动情况。
      新增用热客户向公司提出用热申请,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供热协议,明确供热参数如用汽量、
蒸汽压力和温度等要素。公司根据新增客户的预计用汽需求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开口费,并负
责安装铺设供热主干管路到热用户厂区,由用热客户承担其厂区内的管线建设。
      ②电力销售
      根据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全
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
到电力终端用户。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电标杆电价为每千
瓦时 0.65 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2、市场地位
      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
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
焚烧处理;同时,公司不断扩展公司的固废处理经营业务范围,积极开拓固废收集与处理;因此
公司作为余姚地区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和主要固废处理中心,区域独占地位具有可持续性。
今年 3 月份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余姚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主要内容》,
文件中指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全市进行统筹布局,保留现状位于小曹娥镇的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目前能够满足余姚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由于该发电厂同时处理工业固废和农业废
弃物,根据处理需求,规划处理能力应扩至 2000 吨/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1,514,985,304.25   1,329,560,000.21           13.95 1,152,309,58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99,554,403.43   1,159,382,680.01          12.09   1,033,288,985.62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61,491,133.59       442,362,623.25       -18.28    394,726,53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8,171,723.42       206,093,694.39                 175,426,406.24
                                                                  -8.7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79,146,938.06       197,947,454.58        -9.50    171,130,031.9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72,003,581.34    236,126,431.70             15.19       212,996,994.21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3.43个
                                   15.41                 18.84                               24.62
    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8                  1.29          -8.53                 1.2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8                  1.29          -8.53                 1.28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6,769,229.50    91,341,035.39       83,860,111.00      99,520,757.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0,562,664.09    59,034,583.48       43,049,853.72      45,524,622.1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6,802,023.87    57,258,496.54       41,349,196.67      43,737,220.98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7,458,402.90    82,406,439.33       48,384,251.37      93,754,487.74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6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8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
                        报告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比例                     冻结情况         股东
                        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全称)                                 (%)                    股份               性质
                        增减                                数量                  数量
                                                                        状态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                                                                      境内非国
                       0            96,000,000   60.00    96,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                                                                      境内非国
                       0            12,000,000    7.50    12,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李春华             0            6,000,000   3.75   6,0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李思铭             0            6,000,000   3.75   6,000,000     无      0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498,892   0.31           0     无      0        其他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421,633   0.26           0     无      0        其他
公司
陈元峰                            416,000   0.26           0     无      0        其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382,132   0.24           0     无      0        其他
有限公司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
                                  369,900   0.23           0     无      0        其他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286,102   0.18           0     无      0        其他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1、世茂投资 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
动的说明                   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 33.33%股权,李象高持
                           有 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 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 10.00%股权,
                           郑建红持有 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
                           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
                           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
                           茂铜业 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
                           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 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
                           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 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 8.93%股权,
                           李春华持有 8.93%股权,郑建红持有 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
                           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
                           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6 名自然
                           人合计控制公司 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
                           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
                           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
                           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 6 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1,491,133.59 元,比上年减少 18.28%,营业成本 130,815,164.57

元,比上年减少 18.63%。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电力和热力的收入为 305,783,603.86 元,比上年减

少 10.60%;主营业务成本 131,476,374.03 元,比上年减少 0.3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8,817.17 万

元,同比下降 8.70%;年末总资产规模 151,498.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29,955.44 万元、

分别同比增长 13.95%、12.09%;基本每股收益 1.18 元,同比下降 8.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