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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

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事

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677.43 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

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

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黄俊、李军、孟军丽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