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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创微纳: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
阳大街 1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7,477,1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7,477,1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882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88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
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丛培育、独立董事孙志梅因工作原因未
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 监事张元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周雅琴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77,476,602 99.9997           500 0.000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77,476,602 99.9997           500 0.0003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马宏                   177,478,832           100.0009 是
3.02       李维诚             177,478,832              100.0009   是
3.03       赵芳彦             177,478,832              100.0009   是
3.04       王宏臣             177,468,832               99.9953   是
3.05       江斌               177,468,832               99.9953   是
3.06       笪新亚             177,468,832               99.9953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邵怀宗             177,468,832             99.9953     是
4.02       黄俊               177,468,832             99.9953     是
4.03       洪伟               177,468,832             99.9953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       陈文祥             177,468,832             99.9953 是
5.02       孙瑞山             177,468,833             99.9953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01    马宏      45,833,376 100.0037
3.02    李维诚    45,833,376 100.0037
3.03    赵芳彦    45,833,376 100.0037
3.04    王宏臣    45,823,376    99.9819
3.05    江斌      45,823,376    99.9819
3.06    笪新亚    45,823,376    99.9819
4.01    邵怀宗    45,823,376    99.9819
4.02    黄俊      45,823,376    99.9819
4.03    洪伟      45,823,376    99.9819
5.01    陈文祥    45,823,376    99.9819
5.02    孙瑞山    45,823,377    99.981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秦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