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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65,606,5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5,606,5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0.966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0.96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李屹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参加并到
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成员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薄连明
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阎焱先生和 WUBIN 先生、独立董事
宁向东先生和张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长李屹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5,596,397 99.9972 10,162 0.002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5,596,397 99.9972 10,162 0.002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5,596,397 99.9972 10,162 0.002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1        《 关 于 公 司       65,889,656         99.9846     10,162    0.0154     0  0.0000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65,889,656         99.9846     10,162    0.0154       0     0.0000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65,889,656         99.9846     10,162    0.0154       0     0.0000
         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三项议案对中小
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嘉瑜、姚嘉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票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