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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通号: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对外担保计划额度的独立意见2019-10-30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计划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铁路通信信
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
态度,就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计划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基于对目前公司
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
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拟核定的担保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截至2020年底期间开展业务需要
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
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
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
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
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计划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