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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168),公司于 2019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53,486,224 股,

每股发行价 29.01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163.54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93.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
                                1
资净额”)为人民币 144,570.28 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

第 0411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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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结

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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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购买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金
序                    产品类    收益类             预期年化   产品期
         受托方                          额(万
号                      型        型               收益率       限
                                         元)
                      结构性    保本浮
 1   中国建设银行股                       10,000    3.60%     3 个月
                        存款    动收益
     份有限公司上海
                      结构性    保本浮
 2   浦东分行                             10,000    3.60%     6 个月
                        存款    动收益
     招商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保本浮
 3   限公司上海金桥                       16,000    3.85%     5 个月
                         存款   动收益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保本浮
 4                                        16,000    3.80%     3 个月
     限公司上海分行      存款   动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保本固
 5   限公司上海浦东                       14,000    3.75%     3 个月
                         存款   定收益
     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结构性   保本浮
 6   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3.70%     3 个月
                         存款   动收益
     张江科技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固
 7   份有限公司上海                       10,000    3.75%     6 个月
                         存款   定收益
     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保本浮
 8                                        10,000    3.65%     3 个月
     限公司张江支行      存款   动收益
               金额合计:                100,000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

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4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

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

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

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

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首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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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

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拟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

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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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7
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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