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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14 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热景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 号),同意北京热景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5.00 万股,发行价格
为 29.4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10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
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
民 币 59,032,143.0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9,070,856.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
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资金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名 产品类 投资金额                         预计年化收
 序号    受托方                                期限     起息日                   收益类型
                      称      型    (万元)                          益率




        北京银行股 定制结
                            保本型 10,000.00                                     保本浮动
  1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                      72 天   2019-10-16     3.32%
                             产品    万元                                        收益型
        中关村分行    款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
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
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 2019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
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热景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独立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