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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2-1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热景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中德证券对热景生物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热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由主承销商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2,574,071.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528,928.36元,加上增值税进项
税额3,541,928.60元,共计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
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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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
  1     断试剂、850 台配套仪器  287,821,900.00    廊开经内资备[2019]19 号
        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
                   目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97,701,9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 287,821,900.00 元将
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314,041.1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断试
  1
        剂、850 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            287,821,900.00                5,314,041.18
                  研发中心项目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 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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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5,314,041.18 元,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14,041.18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热景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5,314,041.18 元置换公司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六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
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说明,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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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缪兴旺




               __________________

                      高立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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