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普元信息: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1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12月12日,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016号)的批准,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4,156.5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455.05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

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募投项目的

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

目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和实力、服务支

持体系,增加公司技术储备,完善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公

司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黏性,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稳步提

升公司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

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

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

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受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

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

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