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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
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
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定
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

    二、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

     五、关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
以及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和实施方式变更,项目投入
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培明(签字): 黄培明               朱和平(签字): 朱和平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