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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 年 11 月 14 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79.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8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2,777.96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0.3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4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27-00006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8,385,000.00 元增加至 51,180,000.00 元,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
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公告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经中国证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注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份数额】万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     1,279.50 万股,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
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注册资      第六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3,838.5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   本为人民币 3,838.5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     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18 万元。
额】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总数为 3,838.50 万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 总数为 3,838.50 万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的股份总数为【】万股普通股。 股票完成后的股份总数为 5,118 万股普通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需。
(七)为实施股东回报政策进行的股份回       (七)为实施股东回报政策进行的股份回
购;                                       购;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情形。                                   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的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
                                           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
                                           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本公司住所地有关会议室或会议通知中     为:本公司住所地有关会议室或会议通知中
指定的其他地点。                           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
                                           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二百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第二百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
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