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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核查意见2019-11-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就安博通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于2019年
11月15日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15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77.96万元,扣除总发行
费用人民币5,730.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47.58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
第27-0000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09 月 05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1       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            15,800.00        15,800.00
          2       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663.00         7,663.00
          3       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6,311.00         6,311.00
                                    合计                                  29,774.00        29,774.00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止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9,0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收益类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起止日期
号                                         (万元)                                          收益率       型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保本保
1                            大额存单      9,000.00    3 个月     2019/11/6-2019/2/6        1.71%
         公司北京分行                                                                                     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
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1 个月    2019/11/14-2019/12/16      3.35%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动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
3                           结构性存款     7,000.00    6 个月    2019/11/14-2020/5/14       3.61%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动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
4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12 个月   2019/11/14-2020/11/16      3.78%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动收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
5                           结构性存款     13,000.00   6 个月     2019/11/6-2020/5/6        3.35%
         司健翔支行                                                                                     动收益

              截止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后续公司将严
       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
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 1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6.8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
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
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天风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士锋             郑   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