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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21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

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检验的基础

上,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包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C10456 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36.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2.08 万元置换以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