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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2-25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及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云天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公司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60%;下

称“嘉元云天”)拟以自有资金向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下称“春阳颂航”)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上述增资且

工商变更完成后,嘉元云天拥有春阳颂航财产份额的 16.67%,并按

协议规定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对该出资份额进行实缴资金。春阳

颂航将重点关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能起到一定协同效应的自动

化设备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并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

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

     投资标的: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10,000,000.00 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协议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故公司董事会成员无需回避表决;
                                 1
该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

议相关议案过程中,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需要履行除工商登记

外的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本次投资目的:嘉元云天此次投资目的在于通过增资春阳颂航,

间接进行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在获取投资收益的

同时通过本次投资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等目的。

     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以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春阳颂航在业务发展和投资经营等方面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嘉元云天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同

时公司可能无法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的目的。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 2 月 25 日

    2、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投资标的: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投资金额:10,000,000.00 元人民币。

    5、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嘉元云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投资目的:嘉元云天此次投资目的在于通过增资春阳颂航,

                                2
间接进行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在获取投资收益的

同时通过本次投资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等目的。

    7、投资内容:为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嘉元云天

拟以自有资金向春阳颂航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上述增资且工商变

更完成后,嘉元云天拥有春阳颂航财产份额的 16.67%,并按协议规

定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对该出资份额进行实缴资金。春阳颂航将

重点关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能起到一定协同效应的自动化设备

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并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

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

    8、关联关系概述:

  (1)关联关系:春阳颂航由自然人傅军如先生和深圳前海春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春阳资产”)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为

春阳资产。春阳资产为深圳市鑫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

称“鑫阳资本”)的基金管理人,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鑫阳资本持有

公司 16,1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同时傅军如先生担

任春阳资产的法定代表人,系春阳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是间接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所以傅军如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2)关联交易主体等内容

       ①协议签订时间:2020 年 2 月 25 日

       ②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③投资标的: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④投资金额:10,000,000.00 元人民币。
                               3
         ⑤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嘉元云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第六点“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

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

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

到 3,000 万元以上,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

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春阳颂航由自然人傅军如先生和春阳资产共同合伙设立,基金管
理人为春阳资产。春阳资产为鑫阳资本的基金管理人,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鑫阳资本持有公司 16,18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
同时傅军如先生担任春阳资产的法定代表人,系春阳资产的实际控制
人,是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所以傅军如先生为公司
关联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春阳颂航新增的注册资本构成关联交
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 关联人情况说明



                               4
    傅军如,男,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浦发
银行广州分行财务经理、深圳市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2014 年至今任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军如先生为春阳资产法定代表人,系春阳资产实际控制人,是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
排,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刘楠)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XMGL38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5 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基金总规模:人民币 5000 万元
    3、成立背景: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机械自动化或智能化

受到了大家的重点关注和发展。公司作为国内锂离子电池铜箔主要生

产企业,也重点关注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能起到一定协同效应的

                                5
自动化设备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拟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

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投资收益;与此同时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

完善产业布局。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主要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能起到一定协同效应
的自动化设备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

企业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6、出资进度:嘉元云天本次以自有资金拟向春阳颂航增资人民
币 1,000 万元,上述增资且工商变更完成后,将按协议规定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对该出资份额进行实缴资金。
    7、续存期间:经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关期限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

限为永续经营。其中自合伙企业交割日起至交割日的第三(3)周年
日(“项目投资期”)为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期,项目投资期届满之
日起共计二(2)个周年日为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退出期(“项目投

资退出期”)。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
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
散的相应程序。同时,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管理人

可自主决定在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期届满后展期。
    8、春阳颂航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
未有进行对外投资等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认缴情况:
    1、本次交易前,春阳颂航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别

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        10          0.20%      现金     普通合伙人

                                  6
   理有限公司

     傅军如            2,490         49.80%     现金     有限合伙人

     陈祯平            2,000         40.00%     现金     有限合伙人

     贺文生             500          10.00%     现金     有限合伙人

    2、本次交易后,春阳颂航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别

 深圳前海春阳资产
                         10          0.17%      现金     普通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

     陈桢平            2,000         33.33%     现金     有限合伙人

     傅军如            2,490         41.50%     现金     有限合伙人

 广东嘉元云天投资
                       1,000         16.67%     现金     有限合伙人
  发展有限公司

     贺文生             500          8.33%      现金     有限合伙人

    除傅军如先生外,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傅军如先生与其他合伙人亦无增持本公
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
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人及管理费
    指定的基金管理人为春阳资产。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所有合伙
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 2%/年向管理人春阳资产支付管理费,由普通合
伙人按月核算,并按季度收取。
    (二)投资收益分配

                                 7
   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项目退出时取得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
收入后的九十(90)日内或管理人决定的其他时点分配项目投资收入
及投资运营收入,但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保留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

发生的费用和开支或未来的费用和开支。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在其
认为适当的时间对合伙企业的未使用出资额、临时投资收入和其他现
金收入进行分配。分配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投资成本返还。百分之百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
体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截至该分配
时点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

    (2)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后,如还有收益的,按如
下方式进行分配:
    ①当年化投资收益率≦6%时,投资收益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
例分配给合伙人;
    ②当年化投资收益率>6%时,投资收益的 80%按合伙人实缴投资
比例进行分配,20%分配给管理人。

    (三)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并由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组成,
决定本合伙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春阳资产委
派的投资专业人士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就有关议题作出决议,
实行一人一票,即每名委员享有一个相同的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除了关于委

派或变更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的事项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得通过
外,剩余各项决议事项,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应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得通过。
    (四)投资领域

                             8
    主要投资自动化设备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认
为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五)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其中自合伙企业交割日起至交
割日的第三(3)周年日(“项目投资期”)为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
期,项目投资期届满之日起共计二(2)个周年日为合伙企业的项目

投资退出期(“项目投资退出期”)。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
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应给予
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的相应程序。同时,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

目的有序清算,管理人可自主决定在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期届满后展期。
    合伙企业交割的日期(“交割日”)为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吸纳首
批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日期(一般为普通合伙人确
定的和首批投资人签署本协议的日期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更晚的日
期)。
    (六)有限合伙人退伙

    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协议约定转让其
持有的合伙权益,或通过其他方式退出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
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七)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应在下列任何解散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清算:
    (1)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包括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缩

短或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
    (2)根据普通合伙人的谨慎判断,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
实现或无法实现;
    (3)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
接纳新普通合伙人;

                             9
    (4)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合
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5)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
解散原因;
    (7)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本合伙企业。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价格是根据春阳颂航目前已通过工商注册审批的注册
资本总额 1:1 进行定价的,占有份额比例是根据嘉元云天向春阳颂

航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总额进行核算的。本次增资的定价和增资后
持有的份额比例是基于标的企业的资产现状,通过充分沟通平等协商
确定的,具有合理性。
    除本次增资涉及的合伙人、合伙份额变更外,最近十二个月内春
阳颂航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嘉元云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入伙前,原春阳颂航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 万元,甲

方同意认缴新增出资 1,000 万元成为春阳颂航的有限合伙人,并同意
接受《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所
有条款并受其约束。甲方入伙后,春阳颂航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名称          类别   方式    (万元)      比例       方式

                                 10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名称         类别    方式    (万元)      比例       方式

深圳前海春阳资   普通合
                          现金         10      0.17%     无限责任
产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有限合
    傅军如                现金     2,490       41.50%    有限责任
                  伙人

                 有限合
    陈桢平                现金     2,000       33.33%    有限责任
                  伙人

广东嘉元云天投   有限合
                          现金     1,000       16.67%    有限责任
资发展有限公司    伙人

                 有限合
    贺文生                现金      500        8.33%     有限责任
                  伙人

    总计:                         6,000        100%

    (2)出资期限
    甲方认缴的 1000 万元出资应在完成本次入伙的工商变更手续后
并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
    (3)合伙企业投资方向
    甲方入伙后,乙方及丙方将重点关注与甲方及其母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或能起到一定协同效应的自动化设备等行业的相关标的企业,通
过直接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力争实现良好的投资
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4)工商变更
    甲方签署《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之后,甲方即享有春阳颂航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权利、承担有限合
伙人的全部义务;乙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11
    (5)合伙事项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关于春阳颂航的合伙企业事务及合伙人权利义务
的具体事项根据春阳颂航全体合伙人签订的《深圳春阳颂航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确定。

    本次投资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投资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后将构成关联关系。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合伙企业形式进行直接股权投

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有利于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

业布局等。

    2、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以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增资后,春阳颂航可能在业务发展和投资经营等方面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嘉元云天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同时公司可能无法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的目的。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的

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为标准,
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九、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2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故公司董事会成员无需回避表决,此议

案获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
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13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