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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冉股份:普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90,009.34万元的比例为29.996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
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
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ZF108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

                                    1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
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额
  1        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964.11      18,964.11
  2      EEPROM 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787.19       4,787.19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0,793.90      10,793.90
                     合计                    34,545.20      34,545.20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
金用途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全面化的业务体
系水平。
      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
积极推进,并已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尽
快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0,009.3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2.7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9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为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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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7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普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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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规的要求。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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