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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交通: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0-018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司将通
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5.52元/股;本次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
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5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为108,695,65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2、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贾惟姈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021-64285642
    邮箱:zyy@96822.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