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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6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钱云花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
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
任财务总监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钱云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