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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04-27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 毅达公告编号:2019-013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定
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8 年年度报
告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现将前述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风险事项
披露如下:


    一、 年报工作的目前进展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初步清查、审阅完毕公司取得的部分财务会计资料(详
见下文),现继续核实公司相关时期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二、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由于公司前任管理层处于失联状态,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公
章、财务章、其他由相关主管机关颁发或备案的证照印章等以及公司会计凭
证、财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下落不明,公司此前已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并计划在补办营业执照后,凭借补办的营业执照补刻
公章。为追回财务会计资料,公司亦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相关人员
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报案,公安机关之后开展了
调查工作。
    经过多方努力,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取得此前遗失的部分文件资料。
经初步清查,此次取得的文件资料除公司原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印
鉴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外,还包括公司原部分开户银行资料、
公司财务凭证(时间均在 2018 年 6 月以前)、若干费用发票等资料。
    上述文件资料(特别是财务凭证)数量繁多,公司在进一步甄别、核实
上述文件资料的同时,仍继续收集为编制定期报告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鉴
于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限即将截至,公司预计无
法在披露时限截至前完成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核实和补充收集工作,进而
无法按时披露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 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如无法在法定期限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应当停牌。
    2. 如公司因上述事项 1 导致停牌,且在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年
度报告的,则公司股票应当复牌,并再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 2 满两个月后,如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停牌并被暂停上市。
    4. 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 3 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5. 如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