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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0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完成对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
阳”)100%股权的收购,赤峰瑞阳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赤峰瑞阳一直与其原
控股股东江苏开磷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开磷”)存在一定规模的
关联交易。目前,赤峰瑞阳与江苏开磷已签署协议并待履行的关联交易及拟签署
协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4,950,265.49 元。赤峰瑞阳与江苏开磷的关联交易为按
照市场价格向江苏开磷销售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提交的议案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黄峰                            王乐栋




   任一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