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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9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完成对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
阳”)100%股权的收购,赤峰瑞阳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赤峰瑞阳一直与其原
控股股东江苏开磷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开磷”)存在一定规模的
关联交易。目前,赤峰瑞阳与江苏开磷已签署协议并待履行的关联交易及拟签署
协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4,950,265.49 元。赤峰瑞阳与江苏开磷的关联交易为按
照市场价格向江苏开磷销售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等产品。该关联交易基于正
常开展业务的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提交的议案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黄峰                            王乐栋




   任一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