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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达:澄清说明公告2020-01-16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公告编号:2020-003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媒体报道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名相关
人员因违规信披罪被公诉,上述四人均为公司及原子公司前任高管、员工,不涉
及现任管理层及员工。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题为《又有上市公司高管涉嫌违规信披罪被
公诉!信口胡诌一时爽,法律定将严惩不贷》《虚增利润 1063 万 中毅达子公司
四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等新闻,称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任鸿虎,时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旭楠,时任公司财务经理秦思华,时任厦
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盛燕因涉嫌违规信披罪被公诉。
    二、澄清说明
    1、2015 年 10 月,上述四人为虚增公司业绩,将已由他人完工的工程收入
违规计入公司三季度报告,并对外披露,共虚增利润 1063 万余元,占同期披露
利润总额的 81.35%,虚增净利润 797 万余元,将亏损披露为盈利。上述行为触
犯了《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相关规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
院于近日以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对上述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该案件不涉及公司及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
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
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