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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起科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6-1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务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股东
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不向
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请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股东要求提问的,可在预备会议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提问登记表。
股东如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四、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
可进行大会表决。
     五、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六、公司将认真回复股东提出的问题,如问题涉及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公司一时无法回答的请予
谅解。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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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 上午 9:30
会议地点:浦东新区王桥路 999 号中邦商务园 1037 号一楼会议室(运通路靠近创业
路的大门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朋起先生


二、网络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议程
1、关于提请免去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1.01 免去许宝星董事职务;
1.02 免去许明景董事职务;
2、关于豁免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增持承诺的提案;
3、股东提问;
4、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5、大会结束。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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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免去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职务的议案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董事会董事许宝星先生、许
明景先生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
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公司董事许宝星先生、许明景先生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九届十四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公
司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董事许宝星先生、许明景先生董事职务,该事项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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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2:

                关于豁免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相关增持承诺的提案

    一、事实情况

    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控股”)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

年 8 月 8 日向本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后,其持股比例降至 11.43%,不再是公司第一

大股东),鹏起科技于 2016 年 8 月 13 日公告股权过户完成(公告编号:临 2016-060)。

2016 年 2 月 1 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鼎立控股公开提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拟

于此后六个月内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实施,并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 8000 万元到 1.5 亿元人民币之间。鹏

起科技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6)。
    计划公告后,因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连续停牌,经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鼎立控股前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至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
月内,鹏起科技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6)。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鼎立控股前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再延长三
个月,鹏起科技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9)。在此期间内,
鼎立控股未增持公司任何股份。
    2017 年 4 月 28 日,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鼎立控股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情正在调查中。同时,鼎立控
股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2017 年 5 月 31 日,《东阳日报》登载浙江省东
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的通知》,显示
鼎立控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豁免理由

    鼎立控股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显示其已资不抵债或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因此

无法履行其增持计划,为避免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提请股东大会豁免

其增持承诺。
    本人还认为:鼎立控股已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适当减轻其社会
责任具有合理性;且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提出新的增持计划,能够起到继续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作用。
     以上提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张朋起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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