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认真审阅《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现对《董事 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 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