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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2000-05-19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1、有关上海福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说明:
    福田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由我司与香港荣华贸易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我公司投资额为1291万元人民币。后因外方没有能够提供正式的设备发票,商检未获通过,也未曾真正地开工生产,我公司在1999年度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33万元。现我公司正准备对其进行清算。
    2、有关上海福井胶带有限公司的说明:
    福井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原上海胶带总厂和台湾大统包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1993年沪方出资方变更为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台方出资方变更为台湾秦信企业有限公司和台湾骏业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后因台湾骏业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无条件退出,我公司进行了缩资,缩资部分转为对福井公司262万其它应收款;其余529万其它应收款主要为代垫工资和其它零星费用。福井公司因每年都发生一定额度的亏损,现在已资不抵债,亏损主要是因为市场状况较预期有较大变化,该公司的生产未能达到一定的规模,不能消化固定费用。
    3、公司主要附属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主营业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上海胶带江西中南橡胶有限公司   23956850.96 -5669241.13
江苏太仓市申防水卷材有限公司    5098835.64   308282.83
上海福井胶带有限公司            2002405.85 -1297162.02
上海福华胶带股份有限公司        6607179.06  -517689.93
上海申一胶带厂                        0.00   843892.21
联一工贸易有限公司             22573302.40  -173671.33
上海申联江西中南橡胶有限公司   15837720.47 -5813349.50
    4、有关我公司诉讼事项的说明: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
    本公司于1997年4月-12日分三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险基金部借款196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1998年4月,1998年8月,1998年11月。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于2000年1月提起诉讼,本公司为被告,并于2000年1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本公司支付本金1960万元及利息153.23万元,目前正在履行之中。
    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①、本公司1998年4月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发行1000万元融资券合同,到期日为1998年10月,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到期后,本公司已还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9年4月提起诉讼,本公司为被告后,并于1999年5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整协议,由本公司支付900万元本金及其27.53万元利息。目前正在履行之中。
    ②、本公司于1998年3月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1500万元借款合同,到期日为1998年9月,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9年11月提起诉讼,本公司为被告,并于1999年12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本公司支付本金2400万元,利息79.13万元,目前正在履行之中。
     三、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
     本公司1999年4月-6月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签订6份借款合同,共计2915万元,到期日为1999年7月-9日,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于1999年10月提起诉讼,我公司为被告,并于1999年11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本公司支付2915万元本金及其27.69万元利息。目前正在履行之中。
    5、我公司于199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刊登了受让上海申联重庆中南橡胶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其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①上海申联重庆中南橡胶有限公司已在1999年2月分立为上海申联重庆中南橡胶有限公司、上海申联重庆中南胶管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申联重庆中南橡胶供应有限公司。
    ②我公司原持有上述三家公司20%的股权,华谊(集团)公司持有80%的股权。股权转让以后,我公司持有上述三家公司90%的股权,联一工贸有限公司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的股权,产权变更手续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完成。
    6、有关上海中南橡胶厂事项的说明:
    ①1999年6月25日,华谊(集团)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我公司托管上海中南橡胶厂,并负责处理该厂破产事宜,为此,华谊(集团)公司向我公司支付3805万元作为补偿。该事项已在1999年度年报中详细说明,但我公司忽视了将其作为关联交易加以说明。
    ②1999年,我公司的附属公司上海联一工贸有限公司陆续向上海中南橡胶厂及上海中南橡胶厂破产清算组购入总额为人民币3033万元的资产(作价依据为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评估价值),其中,1999年7月购入上海中南厂部分厂房设备1442万元,购入渡边房产1031万元,1999年11月购入中南厂破产财产560万元。长江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但忽视了应将其作为关联交易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我公司也忽视了将其作为关联交易在年报中加以说明。
    7、有关上海申一橡胶制品材料有限公司的说明
    上海申一橡胶制品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投资主体上海联一经营公司出资比例为90%,上海福欣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该公司于1999年租赁我公司固定资产48747368.19元(其中:房屋27859408.72元,设备20887959.47元)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十年,(1999.11.1-2009.10.31),年租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上海申一橡胶制品材料有限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末向我公司支付,1999年度按协议向我公司支付租金83万元人民币,但至报告期末,我公司尚未收到,现列为"其他应收款"。
     特此公告,并就我公司因上述事项未及时、充分披露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