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7-019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17]7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 2016 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 2247.43 万元,并计入当期损
益,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你公司未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才在《2016 年年度报告》中进
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
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
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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