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2018-05-09
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18-016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
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
订)》的要求,对《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五
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
如下: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控股 51%的下属子公司绵阳
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海立”)被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列为危险废物
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具体环境情况说明如下:
(1)、排污信息
绵阳海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有无超
单位 污染物 污染 允许排 实际排 实际排
排放方式 排放标准 标排放
名称 种类 物 放浓度 放浓度 放量
情况
《污水排放综
合标准》 1.0 0.16 0.0152
镍 无
(GB8978-1996 mg/L mg/L 吨
经污水处理
绵阳 )表 1 标准
污水 站处理达标
海立 《污水排放综
后排放
合标准》 6.36 0.6042
总磷 -- 无
(GB8978-1996 mg/L 吨
)表 2 三级标准
颗粒 《大气污染物 120 31.14
/
物 综合排放标 mg/m mg/m
静电除尘后 二氧 准》 550
废气 未检出 / 无
排放 化硫 (GB16297-199 mg/m
氮氧 6)表 2 中的二 240 10.33
/
化物 级标准 mg/m mg/m
《工业企业厂 昼间 昼间
/
界环境噪声排 60db 55db
噪声 / / 放标准》 无
夜间 夜间
( GB12348-20 /
50db 48db
08)2 类标准
交由具有回
固废 收固废资质 / / / / 36.20 吨 无
的单位处理
委托具备危
废回收和处
危废 / / / / 85.31 吨 无
置资质的单
位处置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绵阳海立建设有废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 300t/D,实际处理量 150t/D。绵
阳海立生产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废水处理站废水池,经化学中和沉淀+MBR
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绵阳海立污水管道,污水经绵阳海立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测
设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本报告期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
无超标排放情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已获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绵阳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 150 万台节能环保空调压缩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绵
环验【2016】248 号)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绵阳海立于 2016 年 11 月组织编制《MHEC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 2017
年 6 月通过专家评审,于 2017 年 7 月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
510701-2017-067-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绵阳海立根据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编制了《绵阳海立电器有限公司自行监测
方案》,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在污水总排口安装了镍、总磷自动在线检测设
备 2 套,与绵阳市环保局信息监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排放的镍、总磷指标。
另,绵阳海立委托四川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主要污染源(废水、废气、
噪声)进行季度环境检测,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委托四川捷恩特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运维 2 套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6)、其他环保信息
绵阳海立环境治理情况、排污信息及危险废物处置信息,定期在固体废物信
息管理系统、“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及其他各类信息统计上报平台系统中
公开。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除“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
司的环保情况说明”所涉重点排污单位外,2017 年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属
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017 年公司下属企业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
大处罚的情况。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公司与下属企业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并确保目标指
标的完成。公司下属生产型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实施,定期开展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各类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补充上述内容外,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于同日披露《上
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