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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12-17  

						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18-05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
          立股份”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
          称“电气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香港”)将在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起的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数比例下限为总股本的 0.1%,增持比例上
          限为不高于总股本的 4.68%。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
          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进展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电气总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增持
          公司股份 17,326,2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对应增持金额为 16,633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电气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在本次增持前,电气总公司
持有海立股份 A 股 191,039,421 股,占总股本的 22.05%,通过集团香港持有海
立 B 股 27,407,225 股,占总股本的 3.16%,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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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
长期战略稳定,保障海立股份作为独立空调压缩机供应商地位,提振资本市场信
心,电气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集团香港将在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起的 12 个月
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
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数比例下限为总股本的 0.1%,增持比例上限
为不高于总股本的 4.68%。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确定。
    增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近日接到电气总公司通知,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期间,电气总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7,326,21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电气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08,365,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5%;其一致行动人集团香港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7,407,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
    截至目前,电气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集团香港不存在需要对增持计划进行
调整的情况。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

                                    2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电气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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