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股票代码:600619(A 股)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19-04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一、审议《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
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89,6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4.59 元/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