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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 B 股      公告编号: 2018-01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
     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修订通知》的概述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二、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修订通知》附件 1 主要对财务报表格式作以下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
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
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
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
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
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
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固
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
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
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
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
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修订通知》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执行《修订通知》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
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