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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6-29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签属搬迁
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乃经双方公平磋
商后确定,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属搬迁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段亚林:




洪剑峭:




夏 雪: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