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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增持英内物联股份的情况说明公告2017-01-20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17-006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增持英内物联股份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大公报》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外投资增持英
内物联股份的公告》(临时报告编号:临2017-005号),现就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进一步说
明如下: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实业)拟商定以人民币 5.00 元/股向自然人龚虎才收购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英内物联)720 万股,占 16%股份,收购总价为人
民币 3,600 万元(详见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临时报告,编号:临 2017-004 号《中路股份
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7-005 号《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增持英内物联股份的公告》)。

    一、英内物联股东情况:英内物联第一大股东上海煜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煜科投资)
和法定代表人李杏明分别持有英内物联 30.20%和 8.29%股份,合计持有 38.49%股份,煜科
投资是英内物联的员工持股平台,李杏明为英内物联实际控制人。

     二、公允价值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根据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第十四条中关于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规定:中路实业因追加投资
等原因能够对英内物联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称准则 22 号)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现持有英
内物联 765 万股,账面价值为 395.935839 万元,英内物联自 2016 年 9 月 25 日在新三板挂
牌至今未产生转让成交,因此也未产生挂牌转让成交价,如果以本次转让价作为公允价,则
转让完成后,按照准则 22 号的规定将会产生 3429.064161 万元当期损益,如果英内物联未
来挂牌转让产生成交价并出现低于 5 元的情况,则公允价格随之下调,当期损益也随之下调。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 2016 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果本次增持英内物联在 2017 年内完成,
则会对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