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7-01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12,5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报经批准的上述
授信额度内,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额
度有效期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
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
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