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绿庭投资: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18-04-03  

						    公司代码:600695   900919              公司简称:绿庭投资 绿庭 B 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作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天东,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曾任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
科负责人、复旦大学博士后等。王天东在《财会通讯》等刊物发表会计、财务管
理相关论文 20 余篇,具有丰富的会计学专业知识。
    陈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博时资本总经理等。曾任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JC 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
    鲍勇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拿
大莱桥大学(University of Lethbridge) 管理学院副教授(终身职),复旦大
学管理学院 EMBA 项目特聘教授,曾任美国南加州大学亚太工业策略发展所副所
长,并为美国、加拿大和中国的多家国际性公司担任教育和企业策略咨询顾问,
天平汽车保险的独立董事,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等。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经股东大会选举,由夏旸、刘
昭衡和鲍勇剑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天东先生和陈喆先生不再担任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夏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欣元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1/6
曾任联想投资董事总经理、合伙人,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东区总
裁,三胞集团执行副总裁,上海创业接力集团副总裁等。
       刘昭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光大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投行项目经理,上海瑞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西部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601168)总裁,盛达集团副总经理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 自 出 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
            会会议(次)     (次)        参加(次)   (次)
王天东      8                8             7            0             0
陈喆        8                8             7            0             0
鲍勇剑      8                8             8            0             0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在出席会议前,独立董事都能主
动通过多渠道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投资运作情况,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
最终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规范发展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
治理水平。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王天东出席
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大会,鲍勇剑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7 年,在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
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交流,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

                                     2/6
的条件和支持。同时,独立董事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
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同舟基金部分条款的议案》关联议案,会前独立董
事审阅了上述关联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上独立董事发表如
下意见:(1)公司本次对同舟基金部分条款修改主要是为了使基金运行更具操作
性,本次修改有利于推动经营团队参与跟投、完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2)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绿庭瑞资系列一号投资基金的议
案》。会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关联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
上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于对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计提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董
                                 3/6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事务
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于 2017 年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629,598,804.11 元,因此 2017 年度公司不分配股利或红利,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独立董事
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67.98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江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
范围内。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单位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大江食品(香港)有限 美元 537 万元(折合人民币   2017/6/28-202
 1
       有限公司                     公司               3,508.87 万元)           0/6/28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大江食品(香港)有限 美元 208 万元(折合人民币   2017/7/5-2020
 2
       有限公司                     公司               1,359.11 万元)           /7/5

                             合计                      人民币 4,867.98 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公司担保事项主要是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严格遵照了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和要求,符合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
担保没有引起诉讼、逾期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

                                                 4/6
业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拥有完善的信息披
露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于 9 月 29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内容详
见公司于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
2017-025)。目前该事项尚处于调查过程中。独立董事今后将更加严格督促公司
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公司积极完善业务转型工作,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了一
定规模。针对新业务的特性和要求,公司对业务流程及控制点进行优化和完善。
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相关
机构,积极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建设的不断深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目前公司暂未发现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
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
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们相信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领
导下,继续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一定会紧
紧围绕主业经营发展的定位和方向,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改善经营效益,


                                 5/6
提高资产质量,确保公司走上持续、健康的发展道路。


                                       独立董事:王天东、陈喆、鲍勇剑
                                                      2018 年 4 月 3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