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柴股份: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19-07-11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19-015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名称: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扬州尚颀基金”、
“本基金”、“基金”)。
     投资金额: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基金首期总认缴出资额为
5.556 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5 亿元,剩余由其他投资者出资。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参与设立本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
投资机构的资源,提高对外投资标的运作专业性,探索公司外延式发
展的步伐。目前公司与各方已签署正式基金协议,但仍存在募集资金
未到位等导致基金无法设立完成的风险。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
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的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
期,且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
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
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基金总
额的 30%)与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设立基金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9)。现将该项基金设立的后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设立扬州尚颀基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根据各方共同签署的《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之合伙协议》,本次各方共同设立的扬州尚颀基金募集目标规模
为人民币 10 亿元,基金首期总认缴出资额为 5.556 亿元,各合伙人
的协议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类别
                                           (万元)   例(%)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0    0.46% 普通合伙人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27% 有限合伙人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8% 有限合伙人
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0.54% 特殊有限合伙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60% 有限合伙人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5.40% 有限合伙人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9% 有限合伙人
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8% 有限合伙人
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5,000       9% 有限合伙人
交银汇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       9%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55,560     100%      ――
     (一)普通合伙人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资本”)
是执行本基金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基金运营过程中委托其作为基金管
理人,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
     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741、745、747 号 5 楼 51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颀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人,出资比例:45%)、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出资比例:40%)、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比
例:15%)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02076。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尚颀资本的总资产为 8,886.76 万元,
净资产为 2,616.26 万元。
    关联关系:尚颀资本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情况如下:
    1、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489 号上汽大厦 803 室
    法定代表人:陈志鑫
    注册资本:4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619,193.84 万元,
净资产为 438,708 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 185 号 1 层 J167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
                               3
记账),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
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人,出资比例:0.10%)、唐晓峰(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44.90%)、
冯戟(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20%)、江金乾(有限合伙人,出资比
例:20%)、胡哲俊(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15%)。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总资产为 142.59 万元,净资产为 142.39 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5500 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注册资本:16,702.455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从事
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陈洪凌(持股比例:22.03%)、张祖秋(持股比例:
11.35%)、宋瑾(持股比例:1.68%)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详见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
度报告》)。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11,031.53 万元,
净资产为 96,581.49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
     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C1 栋 14 楼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注册资本:11,451.235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技术、实时控制技术、网络化监控技术、电
气系统类产品的技术研发和销售及其它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以
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动车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
车用 DC/DC 变换器、LED 路灯/室内灯、风力发电机控制器的生产与
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持股比例:30.79%)(详见该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
告》)。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74,351.65 万元,
净资产为 107,966.28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350 号创业中心楼
318 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国
     注册资本:113,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代理其他创业投资
企业等机构或个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
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
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5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083,820.71 万元,
净资产为 182,580.41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471 号
    法定代表人:沈卫东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及融资咨询、
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
100%)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45,251.12 万元,
净资产为 143,866.82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6 号
    法定代表人:朱成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
询及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情况:截至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1,748.93 万元,
净资产为 51,748.93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
    8、交银汇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崮山路 648 弄 7 幢 218 室
    法定代表人:戚敏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030.26 万元,净
资产为 2,021.73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设立扬州尚颀基金协议的主要条款
    本次各方共同签署设立扬州尚颀基金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二)基金名称: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三)注册地: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6 号
    (四)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基金期限:存续期限和运作期限为 7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可延长)。
    若合伙企业的全部投资项目在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届满前
全部完成处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并根据本
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清算。
    本基金无固定回报承诺。
    (六)各合伙人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详见:一、本次设立
扬州尚颀基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7
    (七)基金规模及合伙人出资:本合伙企业募集目标规模为人民
币 10 亿元。本合伙企业首期募集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以
货币方式出资。本合伙企业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行或公开募集。
    本合伙协议签署后, 各合伙人应在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
规定的时间内分期缴纳全部认缴出资额,具体时间节点以《认缴出资
通知书》为准,但各合伙人首次出资的合计出资总额应不低于本合伙
企业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50%。
    本基金首轮募集封闭后,原则上在募集范围上限外不接受新的有
限合伙人入伙,但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的除外。
    (八)合伙事务的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
人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本基金的管理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
    1、普通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履行职
责。未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本
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向其特殊有限合伙人转让除外)。
如果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款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合伙权
益,则受让人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被接纳为本合伙企业的替任普通合伙
人。替任普通合伙人可继续经营本合伙企业的业务,无须解散本合伙
企业。
    2、有限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在本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内,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或未告知其他
有限合伙人,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
合伙权益;但在不影响本合伙企业稳定运营以及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前
提下,对受让人是该有限合伙人的关联方的情况下,除非该等转让影
响投资项目的监管机构审核通过,普通合伙人应对该等转让予以同
意,并给予积极配合。
    基金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终止合作并选择退
伙:(1)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投资
                              8
限制条款的约定开展投资业务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2)基金首次备案 1 年以后,未开展投资业务(以签署投资协议为标
志)的;(3)普通合伙人在投资过程中严重损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的。
    3、特殊有限合伙人:为体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
原则,本合伙企业可由普通合伙人及其员工设立(但非必须)为本基
金共同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特殊有限合伙人(即: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合伙人一致认可,经普通合伙人独立
决定,该等特殊有限合伙人将不承担本基金管理费,也无需向普通合
伙人支付绩效分成,仅在项目退出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收益。
    (九)托管人与募集资金监管机构:本合伙企业委托在扬州市内
设立的或在扬州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的、有合法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
或其他适格机构(“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账户内的资金实施托管。
本合伙企业委托有适格资质的商业银行(“监督机构”)对本合伙企业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进行资金监管。
    (十)投资业务:本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以汽车产业链为主,
重点关注新能源、节能环保、半导体、汽车后市场及高端制造领域,
适当配比其它优质项目。其中,汽车产业链及重点关注领域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70%。
    投资范围为以股权及债转股的方式对中国境内及境外的企业进
行投资,并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增值。本合伙企业投资扬州市
内企业(包括总部在扬州的市外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扬州市政
府投资基金实缴出资的 50%。
    (十一)合伙人会议:本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由每个合伙
人各自委派一名委派代表组成,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
持,各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上根据本协议行使职能和权力。
    (十二)基金费用:本合伙企业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基金运营费用三部分。相关费用根
据协议约定承担。
    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支
                               9
付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在本基金中直接列支。
    (十三)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本合伙企业所得的任何可分配现
金应在所有合伙人间按实缴出资比例而划分,并先扣除用于支付合伙
企业任何应付未付费用的金额,并计提合理的预留资金以用于基金费
用(管理费、托管费及基金运营费用)或基金任何其他应付费用的后
续支付后,将剩余可分配金额(“可分配收益”)于本合伙企业收到可
分配现金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1)
返还普通和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
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2)
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人的累计实
缴出资之后,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
一”),直到所有有限合伙人之实际出资额达到单利 8%/年的优先回报
(按照从每次实际出资额到账日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为免疑义,
该等有限合伙人已经从合伙企业取得其他非来源于投资项目处置产
生、且未依据本条款约定方式进行分配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非项目
处置收入)视为上述优先回报的一部分;(3)支付普通合伙人补提回
报:可分配现金在优先回报一分配完成后还有剩余,为使得普通合伙
人得以获得基金可分配现金 20%的整体回报,剩余的可分配现金应先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分配的累计回报相当于优先回报一的
25%;(4) 80/20 分配:以上分配之后如有余额,余额的 80%将在所有
合伙人之间依照其各自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及/或其委托的管理人。(5)如果处置某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现金不
足以全额支付以上(1)或(2),则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
例进行分配。(6)普通合伙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根据以上(4)所得金额
称为“绩效分成”。为免疑义,对应于特殊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收益
应直接向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涉及的其他事项根据本协议执行。
    各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之规定,
分别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10
    (十四)会计、审计和其他财务事宜: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
年度结束之后,由审计师事务所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并向各合伙人提交。
    (十五)解散及清算: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事项根据《合伙企
业法》和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十六)信息披露:管理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如实向全体
合伙人书面披露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信息。
    (十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
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执行国家和《扬
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因本协议引
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
会届时有效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三、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提
高对外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探索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符合公
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借助资本市场发掘优质投资标的,培育新
的利润增长点。但因基金投资周期较长,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与各合作方已签署了基金协议,但仍存在募集资
金未到位等导致基金无法设立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基金的设立
注册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的
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受宏观经
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
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
                               11
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1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