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关于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放弃对合营企业同比例增资权暨关 联交易议案》,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方对永金化工增资,通辽金煤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郑万青、许年行、张徐宁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