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或“公司”)拟收购万方
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田小宝、文小敏持有的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饭垄堆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丹化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收购万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田小宝、文小敏持有饭垄堆公司100%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饭垄堆公司成为公司的子公司。经审阅本次交易的相关文
件,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的各项条件,本次交
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为公司提供丰富的矿产资源储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待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估值或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就相关事项
再次发表意见。
据此,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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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万青: 许年行:
张徐宁:
2018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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