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百联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05-26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8-015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
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
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拟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增加第十二条:“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
相关条款,《公司章程》后续章节、条款相应顺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公司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相关人员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控制度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创新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勤勉尽
责、未牟取私利的,不对相关人员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二、拟在原《公司章程》增加“第八章           公司党团组织与工团组织”,共六条。《公
司章程》原第八章及以后章节、条款相应顺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组织及工团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各级党组
织及其纪律检查机构,公司应当为各级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党委书记一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按照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制、
管理制度、工作规范。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节       党组织的职权及其行使
                                             1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当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会
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通过制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明确党委议事的原则、
范围、组织、执行和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体制机制,支持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节       工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
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公司改革创新发展。
公司应当为各级团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