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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7-035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B 座 37 楼公司大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
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董事
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
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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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人民币 2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
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
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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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
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
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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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
四个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
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
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
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出具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31170008 号)。董事会同意上
述专项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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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
各期发行的规模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
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
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
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
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
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
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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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使公司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有持续性及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2017 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经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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