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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关于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合计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04-12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合计承诺利润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关规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合计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以反映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临港资管”)承诺拟注入资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合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77,089.39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前身为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自仪股份”

或“上市公司”、“上海临港”等)于1993年9月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

企(1993)413号文批准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0月7日,自仪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经上

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14号文复审通过。上海市仪表

电讯工业局持国家股15,886.1万元,占股本总额60.90%。向社会公

开发行股票3,200万元,面值1元人民币/股,发行价3.5元/股。其中法

人股1,000万元,占股本总额3.83%;个人股2,200万元,占股本总额
8.43%。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上(94)字第2044号文审核批准,于1994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1994年4月,自仪股份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发行经上海市证

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36号文复审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

票7,000万元,面值1元人民币/股,发行价2.1576元人民币/股,折美

元0.248美元/股,占股本总额26.84%。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上市

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4)字第2057号文审核批准,于1994

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多次送股转增股份后,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股本总数为

399,286,890股。

    2003年2月17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436号),自仪股份发起人

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分别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

简称“华融资产”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

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公司)、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所持自仪股份20,784.2149万股国家股

中的9,264.5725万股分别转让给华融资产、东方资产、长城资产和信
达资产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自仪股份的总股本仍为39,928.689

万股,其中出让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11,519.6424万股,占

总股本的28.85%;受让方华融资产持有3,861.5455万股,占总股本

的9.67%;受让方东方资产持有3,364.78万股,占总股本的8.43%;

受让方长城资产持有1,830.8335万股,占总股本的4.59%;受让方信

达资产持有207.4135万股,占总股本的0.52%。以上股份性质均为国

家股。

    2005年12月28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沪国资委

〔2005〕950号文“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

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自仪股份

11,519.6424万股国有股权划转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2月28日以证监公司字〔2006〕22号文关

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收购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意见,表示对该股权转让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该股权

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2006年6月26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

仪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自仪股份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

向自仪股份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
得4.5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

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14年12月5日,根据自仪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曁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四项内容:(1)

股份无偿划转,即自仪股份目前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000万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临港经济发

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临港资管”);(2)重大资产置换,即

公司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临港资管持有的上海临港经济发展

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临港投资”)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

资产置换;(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临港资管购买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向上海九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九亭资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

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松高新”)49%股权,向上海松江新桥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新桥资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

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松高科”)40%股权,向上海浦东康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东康桥”)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康桥

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康桥公司”)40%股权;(4)募集

配套资金,即公司同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201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来

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所持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

复》,同意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持的本公司8,000万股股份无

偿划转给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该股权

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

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1841号),公司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松江新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九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及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行269,028,670股、

54,359,527股、31,543,481股及21,509,072股合计376,440,750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44,445股新股募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自仪股份股本总数由399,286,890股

增加至895,172,085股。上述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70003号”和“瑞华验字

(2015)31170005号”验资报告。

    2016年8月4日,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

过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本公

司拟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所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星公司”)100%股权及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新创业园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创公司”)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

公司同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8号),公司向浦江公司

发 行 118,137,384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 并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06,609,808股普通股(A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股权资产于2016年12月30日完成股

权 转 移 及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 股 本 总 数 由 895,172,085 股 增 加 至

1,013,309,469股。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股东缴
入 的 配 套 募 集 资 金 , 股 本 总 数 由 1,013,309,469 股 增 加 至

1,119,919,277股。上述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1170010号”和“瑞华验字(2017)

3117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

股本变动,于2017年3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

管理及咨询,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除

经纪),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

质检、安检及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

质或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3层。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1、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2014 年 12 月 5 日,根据自仪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曁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四项内容:

(1)股份无偿划转,即自仪股份目前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000 万股 A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临
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临港资管”);(2)重大资产

置换,即公司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临港资管持有的上海临港经

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临港投资”)100%股权的等值部

分进行资产置换;(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方式向临港资管购买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向上海九亭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九亭资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

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松高新”)49%股权,向上海松江新

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新桥资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

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松高科”)40%股权,向上海浦

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东康桥”)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

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康桥公司”)40%股权;(4)

募集配套资金,即公司同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2、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1)2014 年 12 月 5 日,自仪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曁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所持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

的批复》,同意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持的本公司 8,000 万股

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2015 年 5 月 4 日,自仪股份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曁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核发《关于

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

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批准公司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

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九亭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行

269,028,670 股、54,359,527 股、31,543,481 股及 21,509,072 股合

计 376,440,750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 并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19,444,44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3、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本次购入资产的过户情况

    本次购入资产涉及的股权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如下:

    2015 年 9 月 18 日,临港投资取得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1022500046603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9 月 17 日,松高科取得由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1022700128261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9 月 17 日,松高新取得由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1022700149085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9 月 18 日,康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1022500064259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文件核准本公司向临港资管、新桥资管、

九亭资管及康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本公司向上海临港经济

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

九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

行 269,028,670 股、54,359,527 股、31,543,481 股及 21,509,072

股合计 376,440,75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8

元,合计为人民币 2,665,200,510.00 元。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出

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128111 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

第 0138111 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137111 号”和“沪东洲

资评报字(2015)第 0037156 号”评估报告,临港投资 100.00%股权、

松高科 40.00%股权、松高新 49.00%股权及康桥公司 40.00%股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金额分别为 2,078,367,940.71 元、

384,865,448.24 元、223,327,843.52 元和 152,284,229.46 元。上述

拟注入资产合计评估金额为 2,838,845,461.92 元。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出

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106183 号”评估报告,自仪股份

置 出 资 产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为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金 额 为
173,644,960.00 元。

         根据资产重组报告书,本次注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差额

2,665,200,501.92 元,自仪股份以发行 376,440,750 股股份进行购买,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8 元,合计为人民币 2,665,200,501.92 元,

其中,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 376,440,750.00 元整,余额作为“资本公

积”。

         上述发行股份股本变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70003”号验资报告。



     三、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合计承诺利润实现情况
         1、合计承诺利润指标

         本公司在 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时,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告

了“自仪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达成了如下盈利补偿安排:

         (1)本次盈利补偿期限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2)临港资管承诺拟注入资产(拟注入资产指包括临港投资 100%

股权、松高科 40%股权、松高新 49%股权及康桥公司 40%股权,简

称“标的资产”)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低于 77,089.39 万元。
     2、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计实际完成承诺利润指标情
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实际数      累计承诺数           差额           完成率%
     项目名称
                    (扣非)(1)   (扣非)(2)   (3)=(1)-(2)   (1)/(2)
利润总额              104,827.95               ——               ——          ——

净利润                 77,586.26               ——               ——          ——
其中:归属于母公
                       79,099.80         77,089.39            2,010.41       102.61%
司股东的净利润

    其中,上表中“累计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

2015-2017 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合计承诺利润相一致的所

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2015-2017 年度各项累计实际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41,131.00      104,209.75                105,248.53

减:非承诺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35,628.38     26,644.69                26,553.61

    标的资产非经常性损益            2,783.47      2,087.60                 1,703.93

加:标的资产代上海临港支付

费用                                2,108.80      2,108.80                 2,108.80

标的资产实际完成数             104,827.95        77,586.26                79,099.80

   注: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均系 2015-2017 三年的当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合计数。



       3、结论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注入资产 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77,089.39 万元,本公司所购买的标的资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79,099.80 万元,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合计承诺利润已经实现。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合计承
诺利润实现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上海临港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 2015-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

立财务顾问认为:上海临港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涉及的标的公司 2015-2017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交易对方临港资管关于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