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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2019-07-18  

						股票代码:600848、90092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临港 B 股   上市地点:上交所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
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 7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步骤 ........................................................................................... 7

       (二)交易对方 ............................................................................................................... 8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 8

       (四)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 9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 1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 10

       (一)发行股票类型 ..................................................................................................... 11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11

       (四)发行数量 ............................................................................................................. 13

       (五)上市地点 ............................................................................................................. 13

       (六)发行股份锁定期 ................................................................................................. 13

       (七)期间损益的分配 ................................................................................................. 14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5

       (一)发行股票类型 ..................................................................................................... 15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5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16

       (四)发行数量 ............................................................................................................. 16

       (五)发行股份锁定期 ................................................................................................. 16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 17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7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7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2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1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9

第二章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1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报批程序 ................................................................................. 21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2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 22

      (二)验资情况 ............................................................................................................. 23

      (三)新增股份登记 ..................................................................................................... 23

      (四)过渡期损益 ......................................................................................................... 24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4

   五、交易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4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5

      (一)协议履行情况 ..................................................................................................... 25

      (二)承诺履行情况 ..................................................................................................... 25

   七、相关后续事项 ............................................................................................................. 25

      (一)后续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 25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承诺 ................................................................. 25

      (三)尚需执行期间损益归属的相关约定 ................................................................. 26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26

第三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27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7

   二、法律顾问意见 ............................................................................................................. 27

第四章 备查文件 ............................................................................................................ 29




                                                                 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本报告书              指
                            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上海临港/本公司/上
                      指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48、900928)
市公司
公司股票              指    上海临港、临港 B 股,代码分别为 600848.SH、900928.SH

临港集团              指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港资管的控股股东

临港资管              指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临港投资              指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浦江公司              指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漕总公司              指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天健置业              指    天健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久垄投资              指    上海久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莘闵公司              指    上海莘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华民置业              指    上海华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蓝勤投资              指    上海蓝勤投资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              指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西
高科技园公司          指
                            区发展有限公司)
科技绿洲公司          指    上海科技绿洲发展有限公司

南桥公司              指    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双创公司              指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原名为华万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2019 年 6 月 24 日更名为上海临
华万公司              指
                            港欣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普洛斯                指    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建工投资              指    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东久投资              指    东久(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高科技园公司、科技绿洲公司、南桥公司、双创公司、华万公
标的公司              指
                            司
拟注入资产/标的资           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
                      指
产                          南桥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华万公司 55%股权
                            上海临港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合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南桥
购买资产
                            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华万公司 55%股权的行为
                                             4
                          上海临港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在内的不超
                          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募集配套资金         指
                          本次拟注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
                          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上海临港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及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指   上海临港与漕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临港与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签署的
                     指
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上海临港与漕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指
                          议》
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临港与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签署的
                     指
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上海临港与漕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指
                          议(二)》
充协议(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临港与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签署的
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上海临港与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
《盈利补偿协议》     指
                          司之盈利补偿协议》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以及 2018 年 10 月 9 日签订的协议
《重大资产重组协
                     指   组,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议》
                          《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组,包括《发行股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指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之补充协议》
                          协议》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于 2019 年 3 月 1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组,包括《发行股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
                          之补充协议(二)》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定价基准日           指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指交易各方完成交割之当日,该日期由交易各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
交割日               指
                          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另行协商确定
                                               5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10 月末

损益归属期/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交割日当月月末止的期间

期间损益             指   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
国泰君安/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国浩/国浩律师/法律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顾问
天健/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财务顾问业务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
                     指
引》                      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证券发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法》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
                     指   2016年、2017年、2018年1-10月
期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B股                  指   人民币特种股股票

股票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 A 股(除非文中有特殊说明)

元                   指   人民币元




                                             6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步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
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海临港拟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漕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及科技绿洲公司 10%
的股权;向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南桥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及华万公司 55%股权。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对应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支付对价
                      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
                                                                 股份+现金
 1         漕总公司   权
                      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                          现金
 2         天健置业   南桥公司 40%股权                              股份
 3         久垄投资   南桥公司 5%股权、华万公司 8%股权              股份
 4         莘闵公司   双创公司 15%股权                              股份
 5         华民置业   华万公司 27%股权                              股份
 6         蓝勤投资   华万公司 20%股权                              股份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海临港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
持有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科技绿洲公司 100%股权、
南桥公司 100%股权、双创公司 100%股权及华万公司 100%股权。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及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上海临港拟向包括
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注入资产交易价格
                                         7
      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漕总公司、天健置业、
      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1、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2、拟注入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本次交易定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100%权                  评估值(100%权      评估增    直接收   收购比例对
  标的公司                         定价方法
                      益)                            益)            值率    购比例   应评估值
  合资公司            155,755.39                      905,575.03    481.41%      65%     588,623.77
高科技园公司          285,341.28                     1,334,120.14   367.55%     100%    1,334,120.14
科技绿洲公司           16,567.06                       74,057.75    347.02%      10%        7,405.77
                                   资产基础法
  南桥公司             82,039.24                      118,540.87    44.49%       45%      53,343.39
  双创公司              6,498.72                       14,320.80    120.36%      15%        2,148.12
  华万公司              7,166.79                       25,768.18    259.55%      55%      14,172.50

             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标的资产收购比例对应评估值合计
      为 1,999,813.69 万元。考虑到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及高科技园公司股东决定审议通
      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拟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1,889,953.29 万元。




                                                 8
(四)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漕总公司购买
其持有的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和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
置业、蓝勤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南桥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华万公
司 55%股权。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资公司 65%
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南桥公司 45%股权、
双创公司 15%股权、华万公司 55%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 588,623.77 万元、
1,334,120.14 万元、7,405.77 万元、53,343.39 万元、2,148.12 万元、14,172.50 万
元,合计为 1,999,813.69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通过。

    2018 年 9 月 4 日,合资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拟现金分红 63,016.72 万元;9 月 12 日,高科技园公司出具股东决定,审议通过
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拟现金分红 68,899.53 万元。因此,考虑合资公司、高科
技园公司前述利润分配情况并按比例进行扣减后,以评估值为依据,经上市公司
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科技绿洲
公司 10%股权、南桥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华万公司 55%股权的
交易作价分别为 547,662.90 万元、1,265,220.61 万元、7,405.77 万元、53,343.39
万元、2,148.12 万元、14,172.50 万元,拟注入资产交易作价合计为 1,889,953.29
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以现金方
式支付对价 279,338.30 万元,以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1,610,614.99 万元,股份发行
价格为 20.68 元/股,发行股份数为 778,827,370 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和股票对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9
                                                                               单位:万元

序                                       标的资产对                                   股份对价数
     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号                                           价                                         量(股)
                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
                                         1,812,883.51   271,932.53     1,540,950.98   745,140,709
1    漕总公司   技园公司 100%股权
                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         7,405.77     7,405.77                -             -
2    天健置业   南桥公司 40%股权           47,416.35               -     47,416.35     22,928,602
                南桥公司 5%股权、华万
3    久垄投资                                7,988.50              -       7,988.50     3,862,911
                公司 8%股权
4    莘闵公司   双创公司 15%股权             2,148.12              -       2,148.12     1,038,743
5    华民置业   华万公司 27%股权             6,957.41              -       6,957.41     3,364,318
6    蓝勤投资   华万公司 20%股权             5,153.64              -       5,153.64     2,492,087

         根据上市公司与漕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
     市公司应自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发行完成后的 30 日内,将现金对价
     部分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漕总公司指定账户。若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募集配套资金,
     或上市公司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尚不足以支付本协议约定现金对价,则上市公司将
     以自有资金,在本次重组取得的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完成本协议项下应
     履行的现金支付义务。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交易前,临港资管持有上市公司 36.03%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临港集团通过临港资管和浦江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6.58%的股权,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漕总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 39.38%
     的股权,临港集团将通过漕总公司、临港资管和浦江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6.78%的股权,仍为上海临港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上海临港拟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漕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及科技绿洲公司 10%
     的股权;向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南桥公司 45%股权、双创公司 15%股权及华万公司 55%股权。
                                            10
(一)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漕总公司、天健置业、
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充分考虑公司 A 股与同行业(园区开发行业)
上市公司(剔除市盈率为负值或市盈率高于 100 倍的上市公司)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估值的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注1                     注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PE,TTM         )   市净率(PB         )
    600604.SH           市北高新                         30.59                         1.07
    600639.SH           浦东金桥                         15.82                         1.40
    600648.SH            外高桥                          14.15                         1.42
    600658.SH            电子城                           8.68                         0.82
    600663.SH            陆家嘴                          11.70                         3.06
    600895.SH           张江高科                         25.83                         1.54
    600064.SH           南京高科                          6.70                         0.79
    600736.SH           苏州高新                          7.76                         1.00
                中值                                     12.92                         1.23
                均值                                     15.15                         1.39
上海临港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 A 股交易
                            注                           59.22                         3.77
      均价的 90%=21.91 元/股 3
上海临港定价基准日前 60 日 A 股交易均
                            注                           60.46                         3.85
      价的 90%=22.37 元/股 3
上海临港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 A 股交易均
                            注                           55.89                         3.56
      价的 90%=20.68 元/股 3
    注 1:TTM 指 Trailing Twelve Months(最近 12 个月业绩);
    注 2: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净资产为基础计算市净率;
    注 3:相关价格均已就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注 4:上海临港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60 日、20 日 A 股交易均价的 90%对应市盈率以
                                         11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

    与同行业可比 A 股上市公司比较,上海临港估值相对较高。在充分考虑上
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本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
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采用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0.70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
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购
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20.68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
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海临港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19,919,277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12
格需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派送现金股利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计算,2018 年
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20.56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按照发
行价格 20.68 元/股、股份对价金额 1,610,614.99 万元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向漕总
公司、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发行股份数量分别
为 745,140,709 股、22,928,602 股、3,862,911 股、1,038,743 股、3,364,318 股和
2,492,087 股,合计 778,827,370 股。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上
海临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调整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调整前股份数量(股)         调整后股份数量(股)
  1         漕总公司                       745,140,709               749,489,779
  2         天健置业                        22,928,602                23,062,426
  3         久垄投资                         3,862,911                 3,885,457
  4         莘闵公司                         1,038,743                 1,044,806
  5         华民置业                         3,364,318                 3,383,954
  6         蓝勤投资                         2,492,087                 2,506,633
          合计                             778,827,370               783,373,055


(五)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

(六)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相关交易对方本次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安排如下:

      (1)漕总公司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海临港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漕总
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海临港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漕总公司持有上海临港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13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得转让
漕总公司在上海临港拥有权益的股份。由于上海临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上海临港之股份,漕总公司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2)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海临港股份,
自该等股份登记在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不得转让相关交易对方在上海临港拥有权益的股份。由于上海临港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临港之股份,相关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
售期安排。

    (3)天健置业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海临港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天健
置业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上海临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上海临港之股份,相关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4)久垄投资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海临港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久垄
投资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得转让相关交易对方在上海临港拥有权
益的股份。由于上海临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临港之股份,相
关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七)期间损益的分配

    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对科技绿洲公司、南桥公司、双创
公司及华万公司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
本次评估结论;对合资公司、高科技园公司采取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并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为了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以及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2019 年
2 月 28 日前,漕总公司、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
资已同意将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调整,并与上海临港签署《发行股份及

                                   14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调整后的期间损益安排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
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上海临港享有;标
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
对方各方应按本次交易中出让的股权比例以等额现金向上海临港补足。

    2019 年 3 月 1 日,上海临港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对外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与漕总公司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
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及蓝勤投资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期间损益归
属调整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
及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上海临港享有;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
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各方应按本次交易中出
让的股权比例以等额现金向甲方补足。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上海临港拟向包括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
次拟注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0%。

(一)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
为包括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15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票的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上海临港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
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不超过 6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22,398.39 万股),在该发行范
围内,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市场情况与独立财务
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其中,普洛斯拟认购不超过 2,500 万
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5 亿元;建工投资拟认购不低于 2,230 万股;东久投资拟认
购 1,000 万股。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

(五)发行股份锁定期

    普洛斯、建工投资、东久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

                                   16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海临港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600,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序                                         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计划使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号                                             元)            用金额(万元)      用比例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上海临港           -                  279,338       46.56%
2    科技绿洲四期项目                           196,993.23            120,000       20.00%
                                高科技园
3    科技绿洲五期项目                           250,398.40            140,000       23.33%
                                公司
4    科技绿洲六期项目                           365,876.65             20,662        3.44%
5    南桥欣创园二三期           华万公司         77,298.08             40,000        6.67%
                         合计                                         600,000      100.00%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临港、拟注入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
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海临港           拟注入资产             交易金额          占比
     资产总额            1,311,716.01           1,596,235.31                       144.08%
                                                                  1,889,953.29
     资产净额               747,567.59           400,432.10                        252.81%
     营业收入               207,231.52           279,471.96                  -     134.86%

     综上,标的资产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孰
高值占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资产总额比例超过 50%,标的资产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50%,标的资产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资产净额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孰高值占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资产净额比例超
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因此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临港资管持有上市公司 36.03%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7
临港集团通过临港资管和浦江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6.58%的股权,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漕总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 39.38%
的股权,临港集团将通过漕总公司、临港资管和浦江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6.78%的股权,仍为上海临港实际控制人。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海临港拟通过本次交易购买漕总公司下属漕河泾园区的园区开发业务资
产,漕河泾园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备较强的
区位优势及品牌优势,现已是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发展速度较快、技术含量较高
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开发区之一,且已形成以电子信息为支柱产业,新材料、生物
医药、航空航天、汽车研发配套、环保新能源为五大重点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支
撑产业的产业集群;同时,上市公司下属从事园区开发与运营相关业务的公司中
南桥公司、双创公司、华万公司的少数股权将在本次重组中一并注入上市公司。
该述公司盈利前景良好,有利于未来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通过本次重
组,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资源储备
将进一步增加。




                                  1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111,991.93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0,329.23 万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
   会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组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 2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股份数量(万股)           占比
  临港资管                         40,347.31         36.03%                40,347.31        21.20%
  浦江公司                         11,813.74         10.55%                11,813.74         6.21%
  漕总公司                                  -               -              74,948.98        39.38%
  天健置业                                  -               -                2,306.24        1.21%
  久垄投资                           500.001          0.45%                   888.55         0.47%
  莘闵公司                                  -               -                 104.48         0.05%
  华民置业                                  -               -                 338.40         0.18%
  蓝勤投资                                  -               -                 250.66         0.13%
  其他股东                         59,330.88         52.98%                59,330.88        31.17%
           合计                   111,991.93     100.00%                  190,329.23       100.00%
          注 1:久垄投资在本次重组前的持股数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余额数;
          注 2: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未考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
   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上海临港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年报、2018 年 1-10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及经
   天健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
   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0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本次交易前
                                                                                         (备考)
总资产                      1,557,910.48               3,075,347.35     1,311,716.01      2,757,211.45
总负债                        769,575.97               1,916,055.93      564,148.42       1,592,99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        670,054.37                993,052.83       650,860.33       1,011,439.12
                                                19
                          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0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本次交易前
                                                                                  (备考)
益
营业收入                    133,534.89              404,533.95      207,231.52      470,655.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2,633.13              105,515.51        40,976.47     110,098.89
利润
资产负债率(%)                  49.40                   62.30            43.00          57.78
每股净资产(元/股)               5.98                    5.22             5.81           5.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55             0.37           0.58
        注:在测算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指标时,未考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及营业收入规模均有大幅度提升。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增厚公司每股收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0
                      第二章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报批程序

    1、2018 年 9 月 12 日,临港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2018 年 9 月 12 日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漕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
过合资公司 65%股权、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及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转让事
项;

    3、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
蓝勤投资均完成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将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注入上海临港
相关事宜;

    4、2018 年 9 月 13 日,本次交易预可研报告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5、2018 年 9 月 14 日,上海临港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6、2018 年 10 月 9 日,上海临港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7、截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各标的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股东会决
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8、2018 年 12 月 4 日,上海临港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13 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
委核准备案;

    10、2018 年 12 月 18 日,上海市国资委正式批准本次交易;

    11、2018 年 12 月 18 日,临港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

    12、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

                                    21
方案及相关议案;

    13、2019 年 3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更新财务数据以及签署重大资产重组补充协议之相关事项。

    14、2019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1、合资公司 65%股权

    合资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合资公司 6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重组双方
已完成合资公司 65%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

    高科技园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换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
公司名下,重组双方已完成高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

    科技绿洲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换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
公司名下,重组双方已完成科技绿洲公司 1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南桥公司 45%股权

    南桥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
                                    22
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南桥公司 4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重组双方已完成南桥公司 45%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

       5、双创公司 15%股权

    双创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双创公司 1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重组双方已完成双创公司 15%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

       6、华万公司 55%股权

    华万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同
时华万公司更名为上海临港欣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并变更经营范围。华万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万公司 5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重
组双方已完成华万公司 55%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36 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交易对方作为出资的股权均已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海临港已收到作为
出资的该等股权,相应增加股东权益人民币 16,106,149,927.49 元,其中人民币
783,373,055.00 计入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3,292,332.00 元,股本人民币 1,903,292,332.00 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海临港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 783,373,055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后,上海临港将向工商行政管

                                    23
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四)过渡期损益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自
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止,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因任何原因造
成的权益增加由上海临港享有;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因任何原因造成的
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应按本次交易中出让的股权比例以等额现金
向上海临港补足。

    上述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审计确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相应的审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等如实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海临港实际控制人变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临
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五、交易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4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协议履行情况

    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与漕总公司签署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与其签署了《盈利补
偿协议》;上市公司与天健置业、久垄投资、莘闵公司、华民置业、蓝勤投资签
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
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就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减少关联交
易、资产完整性、避免资金占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
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承诺各方已经或正在正常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

(一)后续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上市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注册资
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由于部分协
议、承诺在某一时间段内持续有效,因此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所有协议、承诺。
                                     25
在上述协议、承诺有效期内,相关方将继续履行相应协议、承诺。

(三)尚需执行期间损益归属的相关约定

    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
行专项审计,并将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关于期
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 60 亿元,上市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上海临港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
约定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26
      第三章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批准,
实施过程合法、合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验资工作;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在资产交割过程中,上海临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
发生更换的情况;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出具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
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在
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及新股发行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该等行为合法、有效;

    2、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标的资产的
权属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3、上海临港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或其
他人员调整的情况;

    4、上海临港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违规占

                                  27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协议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协议
的约定履行协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承诺仍在承诺期内,各交易对方均未出现违
反该等承诺的情形;

    6、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该等后续事
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8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36
号);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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