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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关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9-065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
海临港”或“上市公司”)股东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以下
简称“漕总公司”)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港资管”)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漕总公司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将其持
有的上海临港 749,489,7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38%)对
应的全部投票权委托给临港资管行使。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2 号)。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临港资管转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要约收购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5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们因协议安排而控制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49,489,779 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 1,152,962,894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
总股本的 60.5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们应当会同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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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临港资管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后, 投票权委托协议》的生效条件均已达成,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临港资管,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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