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关于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17-02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要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要求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
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发生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海锦江国际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
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新会计准则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
正式执行该准则,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
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相关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收到的与
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对损益的影响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
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 1,394,686.46 元,“营业外
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 1,394,686.46 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施行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