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上普: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 上普 *ST 沪普 B 公告编号:临 2017-060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普天”)于 2017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临 2017-052)。
现对前次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将有关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进展情况
序 原告 被告 诉讼(仲裁) 涉 案 金 额 诉讼(仲裁)
号 类型 (元) 进展情况
1 上海普天能源科 南京永固长发置 建设工程施 9,000,000 尚在一审阶段
技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工合同 审理中。
2 深圳直接资本管 上海普天(被上诉 融资租赁合 24,381,356.51 收到民事上诉
理有限公司(上 人) 同 状。
诉人)
3 上海普天能源科 大连金山水泥制 承揽合同 12,659,798.23 法院已出具
技有限公司 造有限公司、青海 《民事调解
金鼎水泥有限公 书》。
司
(一)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南京永固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在一审阶段审理中。
(二)深圳直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直接资本公司”)诉上海普天融资
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1、本案上诉情况: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收到深圳直接资本公司、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润租赁公司”)的民事上诉状。深圳直接资本公司、德润租赁公司因与上海普天
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 0116 民初 283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普天(原审被告、反诉
原告)、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上海万德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审
第三人)为被上诉人。
2、本案一审判决: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7)津 0116 民初 283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1)确认上海普天与第三人德润租赁公司及第三人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签订的《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DRZL(B)2013-011-CP)无效;
(2)驳回深圳直接资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 167,359 元及反诉案件
受理费 40 元,共计 167,399 元,由深圳直接资本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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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上诉人深圳直接资本公司的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 0116 民初 283 号民事判决书
的全部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支持深圳直接资本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上海普天提出的全
部反诉请求,或者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3)依法判决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含反诉)、保全费等,全部由上海普天承担。
4、本次上诉人德润租赁公司的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 0116 民初 283 号民事判决书
的第一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驳回上海普天提出的全部反诉请求,或者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3)依法判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反诉)等,全部由上海普天承担。
(三)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
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计收到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合
同价款 3,069,839 元。自上一公告日至今,暂无新增回款。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公司涉及的本次上诉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准确判断该案是否会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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