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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上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04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 上普 *ST 沪普 B 公告编号:2017-079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海悦酒店(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关于拟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子                √                  √
        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及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                √                  √
        增资的关联交易及签署<增资协议>
        的议案》
3       《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                √                  √
        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 年 11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同日的《上海证券
   报》、《香港商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80    *ST 上普     2017/11/9        -
         B股            900930    *ST 沪普 B   2017/11/14   2017/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
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
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11 月 19 日 17:00 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
为准),但必须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表明“股东大会登
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
                  上午 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市证监局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向上述监管部门保证: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向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发放
礼品(包括有价证券)。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 A3 楼 403 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021-64832699 或 021-64360900-2371
    传真号码:021-54486109
    联系人:詹佳敏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关于拟向关联方转让
                  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
              交易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

2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
              关联方增资的关联交易及签
              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3             《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
              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