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9
股票代码:A 股 600663 B 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 B 股 编号:2017-027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31
层)3101 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钱世政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黎作强委托董事徐
而进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独立董事唐子来委托独立董事吕巍发表意见并签署文
件。会议由董事长李晋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
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 2017 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
励的独立董事意见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实行与业绩指标挂
钩的超额奖励,由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2017 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闵诗沁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闵诗沁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闵诗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闵
诗沁女士简历附后)
现将公司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 1 号楼 31 楼
联系电话:021-33848801
传真号码:021-33848818
电子邮箱:invest@ljz.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闵诗沁,女,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澳洲悉尼
大学。曾任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17 年 5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八十八
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